假期,用人,合同期,也不,有一定

提問: 懷孕4個月里單位工作量大吃不消,怎么辦? 問題補充: 領導說如果請假,請假期間,五金需自己交納這樣合理嗎? 医师解答: 有產假的呀。產假期間一切福利,工資照舊的。不然是你公司違法。請參考一下有關法律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女職工產假不少于90天,其中產前休假15天。難產的,增加產假15天。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個嬰兒,增加產假15天。女職工產假期間,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,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;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,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。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,給予15—30天產假;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,給予42天產假。產假期間,工資照發。 此外,對于晚育的職工,各地還有一定獎勵假的規定。如北京市規定,晚育(24周歲以上)的女職工,增加獎勵假30天;獎勵假也可以由男職工享受;不休獎勵假的,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。 女職工產假期間,即使勞動合同期滿,用人單位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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